近日,我司正式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至此,一起历时近两年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依法审结,多途云在该案中依法维权成功。
一、案件背景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我司陆续发现,互联网上存在多家未经授权擅自克隆我司官网页面、冒用“多途云”品牌标识并开展相关业务的网站。
部分侵权网站在完整复制我司页面结构、设计样式、文章内容的情况下,用于从事与我司主营业务高度相关甚至相冲突的业务活动,已对我司品牌形象、用户认知及正常经营秩序造成实质性影响。
此外,亦存在侵权网站在未删除我司品牌标识及内容的情况下开展运营,导致其用户误认为与我司存在关联,并由此向我司提出售后、技术支持及退款等请求,进一步扩大了不良影响。
二、维权过程说明
基于一贯秉持的审慎、克制原则,我司在发现侵权行为后,优先尝试通过沟通方式要求对方删除侵权内容并停止侵权行为。然而,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相关侵权主体不仅未予整改,反而进一步主张其通过版权登记方式取得所谓“合法权利”。
自 2024 年起,我司依法对侵权网站进行取证并完成公证程序。期间,针对侵权主体在不同地区版权主管部门以涉案侵权作品反复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行为,我司依法提交投诉材料,上述登记均先后被依法撤销。
鉴于侵权行为持续存在且沟通无效,我司最终依法提起诉讼,并于2025年3月获法院立案受理。
三、诉讼及判决结果
案件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对涉案网站页面设计、内容结构、文字表达、图片使用及品牌标识等核心要素进行了综合认定。
2025年8月,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相关侵权行为成立,判令侵权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赔偿我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万元。
随后,侵权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经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作出如下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四、案件意义
本案是多途云成立以来,首次通过司法途径完整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结结果,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互联网原创内容、商业标识及合法经营秩序的依法保护。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著作权保护并不因所使用的技术框架或建站系统而当然否定。网站所呈现的整体设计方案、页面布局、内容结构、文字表达及相关创作成果,均依法享有著作权保护。
五、后续安排及声明
目前,我司将严格依据生效判决内容,依法推进后续执行程序。
多途云始终尊重并保护他人合法知识产权,也将持续、理性、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我司品牌标识、网站内容、设计成果或以其他方式实施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的行为,我司均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